| 和男友同居了,没进行结婚登记是否有继承权? |
| 原创文章 时间:2008-05-06 08:24:50 点击查看评论 |
我与一男结婚没有登记,一直住在一起,他去世后,我和儿子有没有继承权? 冉律师试析: 一、要看你们同居的时间,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,按事实婚姻处理。一方死亡,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。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则按同居关系处理。一方死亡,另一方没有继承权。 二、如果儿子是与男方亲生子,则他可参与法定继承,否则,他也没有继承权。 三、如果你对男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可据此要求分配遗产。 四、如果男方立有遗嘱将财产留给你,你可根据遗嘱享有继承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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